索引號 | 001008003001001/2020-01997 | 文號 | 溫鹿政辦〔2020〕44號 |
組配分類 | 區政府和區府辦文件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區外事辦、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3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 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20〕12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36號)要求,為全面掌握我區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情況,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經區政府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開展第一次全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對象和內容
普查對象包括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區屬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重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部分居民等。
普查內容包括主要自然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人口、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資源和環境等承災體調查與評估,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以及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
二、普查時間安排
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為普查前期準備與試點階段,主要任務是建立普查工作機制,編制鹿城區普查實施方案,落實普查人員和隊伍,開展普查宣傳和培訓,申報資金預算。2021年至2022年為全面調查、評估與區劃階段,主要任務是完成全區自然災害風險調查和災害風險評估,編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圖,匯總普查成果。
三、普查組織和實施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鹿城區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負責普查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領導小組成員職務如有變動,由繼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發文通知。領導小組屬于階段性工作機制,不屬于新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即撤銷。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街鎮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普查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做好技術指導、培訓、質量控制、信息匯總和分析,充分利用專業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資源,建設區自然災害風險基礎數據庫,形成全區普查成果。
四、普查經費保障
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經費以地方保障為主,區財政局要統籌安排,確保經費按時落實到位。
五、普查工作要求
全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本次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數據,按時填報普查表,確保數據完整、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結果要逐級上報,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對外發布。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各街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廣泛深入宣傳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為開展普查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件:溫州市鹿城區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組 長:陳勝軍
副組長:陳明毅(區府辦副主任)
董曉來(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陳 輝(區財政局副局長)
成 員:薛永堅(區委統戰部<;區民宗局>;副局長)
朱嘉興(區發改局副局長)
史 思(區經信局總工程師)
白勁松(區教育局副局長)
傅云云(區民政局副局長)
陳 峰(區住建局副局長)
胡玉飛(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金瓊云(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董勝坤(區商務局副局長)
金霏漫(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
陳建輝(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南 駿(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章 軍(區市場監督局副局長)
戴立武(區統計局總統計師)
夏雪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鹿城分局副局長)
馬映雪(市生態環境局鹿城分局副局長)
王智新(區大數據管理中心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南駿兼任。